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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演出服务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演出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直属单位,是国一类(A级)演出经纪机构。
中心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有权直接承办引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外国演出单位或个人演出活动的中介机构。主要经营业务有:组织承办国内外大型文艺活动;进行文艺演出人才的培训;代理商演以及自制广告的发布业务等。中心创建以来,积极开展区内、国内、国际性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交流和联络工作,先后与法国、俄罗斯、日本、白俄罗斯、南斯拉夫、斯克伐克、亚美尼亚、马来西亚、埃及、朝鲜、蒙古等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广泛的文化艺术合作与交流。
中心经营宗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艺,引进世界各民族优秀文化成果,繁荣我区演出的市场,发挥演出中介机构在开拓演出市场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服务功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我们将满怀信心争创内蒙古自治区演出服务的文明窗口,努力为满足我区各民族群众不断增长文化生活需要,促进自治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地址: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2号
邮编:010020
电话:0471—6962896 6965528
传真:0471—696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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