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区从2008年7月10日开始在全区开展了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组织对出版物市场的全面检查,强化日常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为奥运会的召开营造了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开展清查行动。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公室7月9日收到集中清查行动紧急通知后,立即向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做了汇报,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刘新乐批示“‘扫黄打非’办迅速行动,严格按要求执行”。“扫黄打非”办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自治区有关领导批示精神,根据全国开展集中清查行动的要求下发紧急通知,同时作了电话通知,从7月10日起开展出版物市场的集中清查,并按全国统一部署进行日报、记录清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全区各地按照统一部署迅即开展了清查行动,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厅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在系统内作了专门部署,文化、新闻出版、海关、通信管理、邮政等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成员单位都制定了行动方案,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对非法出版物和非法经营形成高压态势。通辽市等地专门召开了各旗县区“扫黄打非”成员单位会议,成立了清查行动专项工作小组,乌海市等地文化市场管理部门与经营业主签订了奥运文化安全工作责任状。各地、各成员单位精心组织,有效地开展了集中清查行动。 二、突出重点,不留死角,全面开展市场检查。清查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扫黄打非”机构组织文化(新闻出版)、工商、公安部门执法人员以城市繁华街区、交通枢纽、旅游景点、集贸市场、宾馆饭店为重点进行高密度的拉网式检查,同时加强了对出版物经营网点的日常监管。针对街头游商、地摊出摊时间无规律的实际,呼和浩特市等地在重点时段、下班时间和周六、日组织力量进行市场巡查,经过一个月的整治,游商、摊贩大幅减少。至8月7日,全区出共出动执法车辆676台次,执法人员3089人次,检查书报刊、音像制品经营场所5563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盗版电子软件50308张,非法书刊9810本,取缔关闭无证经营点6家,警告11家。 三、开展“我为奥运做贡献,文明经营我争先”活动。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开展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在部署清查行动的同时,具体安排了“我为奥运做贡献、文明经营我争先”活动的内容。各盟市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管理部门纷纷组织召开印刷业和图书音像制品经营者大会,向经营者宣传国家有关印刷业、图书音像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等印刷和发行经营较集中的地区与经营者签订了不经营盗版承诺书,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还举办了出版物市场经营者培训班。包头市借全国文明城市复检之势进一步加强了出版物市场管理,盗版图书、音像制品全部下架,彻底取缔了街头游商。全区大部分盟市向经营者印发了宣传材料,并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向经营者进行反盗版宣传,组织经营者自查自纠,取得了显著效果,全区出版物市场盗版制品明显减少,经营者反盗版意识明显增强,自律的同时能很好地配合行政执法行动,抗拒行政处罚的现象大为减少。 四、强化日常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全区各地在清查行动中严格实行全国“扫黄打非”办要求的“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扫黄打非”办负责人为出版物市场清查第一责任人,奥运会前30天和奥运会其期间,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全天24小时开机,12318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各旗县区将每天行动情况报盟市“扫黄打非”办,盟市汇总后报自治区“扫黄打非”办,由自治区“扫黄打非”办汇总报全国“扫黄打非”办。实行奥运会期间“扫黄打非”办值班制度,每天晚间和周六日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值班,遇有重要情况及时与上一级“扫黄打非”机构值班人员汇报,按程序及时上报全国“扫黄打非”办。(厅文化市场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