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举办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安全及行政执法培训
来源 :文物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26 10:01:00
9月15日,开班仪式在呼和浩特市举行,公安部、国家文物局督察司、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公安厅的有关领导出席了开班仪式。本次培训从9月15日至17日,来自各盟市、旗县一线的140余名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聘请了国家文物局、北京市文物局等部门的相关专家进行授课,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学习和运用;《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行)》和文物行政处罚程序及文书制作,文物行政处罚案卷整理装订;《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行政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文物行政执法取证及现场笔录制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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