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 | 蒙文 | 网站导航 | 网站声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
||||||||
|
|
|
|
我区10个旗县乡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
来源 :厅社文处 作者:刘扬 发布时间:2011-12-26 08:58:00 |
11月15日,在江苏常熟召开的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颁牌仪式和总结大会上,我区库伦旗、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乡等10个地区被命名为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指运用民间文化资源或某一特定艺术形式,通过创新发展,成为当地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并广泛参与的群众文化主要活动形式和表现形式,并对当地群众文化生活及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该活动自1987年开展创建以来,已经成为推动中国民族民间文化普及和发展、丰富广大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基层群众文化权益的品牌项目。每三年重新评审认定一次。我区此次入选的10个艺术之乡都各自具有特色文化品牌,特别以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艺术形式为主,其中包括蒙古族安代舞、驯鹿文化、蒙古族长调民歌等。 |
|
|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主办: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
蒙ICP备050035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