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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厅关于请各地上报参加文化部2010年海外“欢乐春节”活动计划的通知 |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4-23 08:04:00 |
内文外字2010(22)号 自治区文化厅关于请各地上报参加文化部2011年海外“欢乐春节”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盟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内蒙古京剧团、内蒙古杂技团、内蒙古直属乌兰牧骑艺术团、内蒙古二人台艺术团、内蒙古民族曲艺团、内蒙古博物院、内蒙古展览馆: 由文化部主办的海外“欢乐春节”活动,已成为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品牌,也成为中华文化与世界各国文化交融互鉴、和谐共生的典型代表。它带给海外民众的不仅是一次喜庆祥和的节日盛会,也是一场欢乐盛大的文化盛宴。它不仅使中国春节的节日气氛弥漫在五大洲的多个国家和地区,也为世界人民了解中国文化提供了窗口。在“欢乐春节”的影响下,欢渡春节已成为海外民众领略中国文化、感受中国风韵的新途径。 近年来,我区部分艺术团体参加了这一活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了争取更多的项目更好地参加2011年及2012年的“欢乐春节”活动,我厅拟对各地可参与对外文化交流的项目进行摸底,请各地将适合对外交流的文化、艺术、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演出、展览等项目于4月30日前报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 联系人:赵 凤 关福财 联系电话:0471—6968984 6980135 传真:0471-6968787 E-mail:nmgwenhua@163.com 附:各盟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及区直有关单位推荐参加2010年“欢乐春节”项目表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文化交流 欢乐春节 通知 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 2010年4月22日 共印25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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