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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同意香港艺人张学友来包头举办个人演唱会的批复 |
来源 :市场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01 09:31:00 |
内文市字[2011]26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同意香港艺人张学友来包头举办个人演唱会的批复 天津市艺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举办2011张学友1/2世纪演出会--包头演出活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香港艺人张学友于2011年9月11日来包头演出。演出场次:1场,演出地点:包头市人民体育场。演出所需费用及演出相关事宜由你公司全程负责。当地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演出活动监管工作。 特此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文化市场 演出市场 批复 抄送:自治区公安厅,包头市文化局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 2011年7月6日印发 共印1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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